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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几天被媒体炒的沸沸扬扬的富士康诉《一财》记者案在昨晚终于有了阶段性结果,富士康索赔金额从3000万改为1元钱,两位记者的财产也解冻了,从3000万到1元,从天上落在了地上,一出闹剧上演。 富士康为什么要诉记者,并张嘴就要向对方索赔3000万,其目的很清析,按富士康所称是为了真相,那这是什么真相?记者所从事的工作就是要去挖掘真相,记者报道是工作的需要,去告记者有什么道理,这些都不用多说,所有人都很明白。现在,既然撤消了对记者的诉讼,当然,富士康也可以为了自己所谓的名誉去告《一财》。 既然闹剧已经上演了,先不去管结果了,大家等着看就行了。不过,从这件事中大家也都应冷静下来去想一想,媒体记者应该如何去报道事件,如何来保护自己。企业诉媒体的案例不是一件两件了,有和解的,有败诉的,但给企业或者媒体,又或者记者本人所带来的伤害都是很大的。 在媒体里是有一些不负责,不具备新闻素质的记者,乱报、瞎报、误报、错报等现像出现,这种情况不在少数,企业面对媒体有时候也是敢怒不敢言,这种情况又有谁来管理,报社?网站?没有任何人去管,媒体的素质完全在于记者的素质。 现在媒体圈的不负责任表现一方面是企业造成的,另一方面也是媒体本身的问题,平媒、网媒哪一个没有,媒体如果失去信誉,企业当然也必要去按常理出牌了。 当然,这只个别人的作为,听到更多记者的声音还是能够公正的去报道,既然是去挖掘,那也要作好保护自己的准备,也许你能够找到内幕,但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据,那么记者在企业面前就是绝对的弱势。 富士康的事件,我相信记者的报道是公正,但也希望我们所有媒体都能从事件本身中思考,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记者身上。 多说无用,道理谁都知道,该怎么作都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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